中新網11月6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,廣西檢察機關日前決定對四名涉嫌受賄等犯罪的廳級幹部依法逮捕:
  日前,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,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原主任、黨組書記徐勵明(正廳級)涉嫌濫用職權、受賄犯罪決定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
  日前,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,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成員、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地理信息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陳仲懷(副廳級)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
  日前,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,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政協原副主席黃福明(副廳級)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
  日前,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,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、黨組成員陸欽華(副廳級)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  (原標題:廣西四名廳級官員涉嫌受賄等犯罪被依法逮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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